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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長期以來,“站街女”拉客招嫖取證難。日前,公安碑林分局長安路派出所連續多天對南門外圍牆巷的“站街女”進行了集中整治,民警假扮嫖客,利用“秘密武器”固定證據,一舉抓獲4名“站街女”。(9月20日《西安晚報》)
  “站街女”主要是指從事色情交易的女性,其身份與過去所說的坐台小姐並無二致,因此只要“站街女”一齣場,警方的態度是堅決的——零容忍,必然給予無情地打擊。
  不難發現,“站街女”給社會帶來的影響是消極與負面的,從事皮肉交易,屬於地地道道的色情行業,與文明城市建設的大環境格格不入,某些站街女“拉客”的舉動幾近瘋狂,行為很不端,嚴重污染了社會風氣。
  因而,對於警方的取締與打擊行動,老百姓是歡迎與支持的,但是,從西安某些派出所對付“站街女”使出的計謀來看,我個人認為很不地道、很不靠譜。為了抓獲“站街女”,民警不惜打扮成嫖客模樣,用意很明顯,就是引誘她們上鉤,獲得證據之後,帶回派出所,最終目的地球人都知道,每人視情節相應受到治安處罰,而落腳點無疑就是一個字——錢,因為這種“創收”指標,每個派出所都有“任務”,因此,打著執法的旗號,實際就是行罰款之實,判斷是對是錯,大家都心知肚明。
  由此聯想起另一個熱詞——釣魚式執法,這是警方的法寶,為了達到某種目的,事先挖好了一個坑,接著就守株待兔了。警察化妝成嫖客,其實就是一種設局、下套,這種做法給人的印象非常糟糕,你這麼做,反而會打草驚蛇,“站街女”就會更加小心翼翼,甄別身份之後再行苟且之事,誰會傻子一樣等你來抓呢?
  再說了,女人包里放幾隻避孕套就可以認定為賣淫嗎?沒有直接的證據,會不會冤枉一個好人,還真的不好說。總之,釣魚式執法一直飽受公眾詬病,難免會誤傷群眾,最好採取陽光執法,監控、蹲守與卧底都是可行的方法,何苦假扮成嫖客呢?筆者擔心的是,假如“站街女”識破了警方的這一招術,坐等假扮嫖客的警察引誘,很可能反咬一口,以性騷擾控告對方,到時還真不好收場。
  文/李忠卿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民警假扮嫖客是否屬於釣魚執法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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